“十三五”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将其作为发展循环农业、推动绿色生产和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关键环节,也是解决资源环境刚性约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
为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性,推动农业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5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国家标准公告发布了GB/T 42546—2023《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再生利用》、GB/T 42550—2023《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农业生产资料包装废弃物处置和回收利用》、GB/T 42679—2023《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和GB/T 42681—2023《循环经济绩效评价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四项标准。上述标准已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并将于2023年9月1日实施。
01GB/T 42546—2023
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总体要求、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分类及主要利用方式、直接利用、基质化利用、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深加工利用和贮存、运输与记录,适用于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为原料的利用。
02GB/T 42550—2023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包装废弃物分类、基本原则、收集、贮存、运输、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人员防护和信息管理所应遵守的要求,适用于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种子、农机具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地膜的回收、利用和处置。
03GB/T 42679—2023
本文件确立了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总则,规定了秸秆收储运、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及原料化利用的要求;规定了畜禽粪污收贮运、堆肥利用、低温厌氧利用、能源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垫料化利用、昆虫转化利用及全量还田利用的要求,适用于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
04GB/T 42681—2023
本文件规定了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适用于县级及以上区域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绩效评价,或相关涉农企业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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