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主导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提案》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府主导,明确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整体规划
2021年,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将全国分为7个区域,系统分析每个区域的地理特点、养殖种类、规模化程度和耕地质量等情况,支持建设堆沤肥、液体粪污贮存发酵、沼气发酵等设施装备,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肥还田、液体粪污贮存还田、沼肥还田等技术模式,建立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指导各地强化“以地定畜”的总体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养殖品种、养殖规模、种植制度、粪污产生量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明确粪肥施用时间,科学确定施用量,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督促地方强化技术指导,加强日常监测与污染监管,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为,依法查处粪肥超量施用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
二、关于坚持科学施用,探索区域内粪污养分平衡管理机制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指导地方推行种养结合,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根据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统筹安排种养发展空间,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明确粪肥利用目标、途径和任务,促进种养循环。2018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综合考虑畜禽粪污养分供给、土壤粪肥养分需求、畜禽存栏量和作物产量等因素,指导地方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合理配套粪肥消纳土地面积,促进“以地定养”、“种养平衡”,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2020年,农业农村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督促指导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粪肥施用时间及施用量,避免施用超量或时间不合理,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三、关于出台奖补政策,提升各方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参与度
“十四五”以来,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支持种养主体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购置粪肥还田利用设施设备,支持布局合理、运行机制完备的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培育壮大粪污处理与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粪肥还田示范基地,多形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聚焦畜牧大省、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启动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粪肥还田服务。2022年在全国251个县(农场)开展了试点工作,集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技术模式,有力带动了县域内畜禽粪污基本还田。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引导工作,联合农民日报社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周,配合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国家生态安全知识百问》,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知识和典型案例,宣贯绿色发展理念,引导民众提升对畜禽粪污科学处理与利用的认知。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充分参考您所提建议,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养分管理计划”,加快推动粪肥还田施用与作物养分需求有效衔接,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来源:农业农村部
Copyright © 2023-2024 青岛中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20013595号